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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编辑:盛筠 审核:盛筠 发布日期:2024-03-19 阅读次数: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强化青年榜样的带动示范作用,激发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传递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的主旋律正能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传承“延安根、军工魂”红色基因,弘扬6163银河net163am精神,校团委决定启动2023-2024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6163银河net163am团委根据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参评个人须为6163银河net163am团员,2023级本科生、研究生(硕博连读生除外)不参评。 

2.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期间受到校级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个人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所在集体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超过10人次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二、评选项目设置及名额分配 

1.等额评选项目 

优秀团员26人

优秀团干部13人

优秀团支部4个

2.差额评选项目 

主题教育活动特色项目、优秀社团、“雷锋”团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新媒体栏目。

 详见《评优项目说明》(附件1)。

三、工作安排 

1.3月19日—3月22日

个人项目、集体项目申报。

2.3月23日—3月31日

学院团委审核材料,组织院级评选,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3.4月1日—4月15日

校团委组织材料审核,完成所有集体和个人项目的评选,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4.4月下旬

 校团委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材料安排

(一)提交时间:3月22日(周五)下午17:00前

(二)提交材料

申报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其中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需要提交申报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其余项目只需提交申报表(附件2)。

文件命名方式为:项目+学号+姓名+(硕士/博士/本科)

(三)提交方式

请有意愿申报的学生将申报材料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bitgdfentuanwei@163.com(邮件标题与材料文件夹标题相同)。


联 系 人:张芝瑞

联系电话:010-6891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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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