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届春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位2018届春季毕业生:
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转出市外
1. 3月15日-19日,毕业生党员用火狐或360浏览器登录"党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平台"(http://zzgx.info.bit.edu.cn/)输入个人信息。
2. "所在支部"统一写成"博士xx班党支部"或"2015级学硕x班党支部"格式。
3. "介绍信抬头"和“转入单位”一栏统一询问用人单位。
4.“党费已缴至”选择“2018-03-31”
5. 网上提交后,请等待信息楼-5016刘莉老师处进行审核,统一打印纸质版介绍信,与学位证等证件一起下发。如信息有错,可在网上更改,毕业离校后,党员应持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转党组织关系,如需更改,必须将原件交回。
6. 3月18日下午和3月19日,毕业生党员到信息楼2018找王冬老师办理“党员E先锋”系统内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7. 咨询电话:010-68918586。
8. 组织关系回执提交方式(任一均可)
传真:010-68918586;
邮箱:ms.liuli@bit.edu.cn;(扫描件或图片)
快递:单位:6163银河net163am党委
电话:010-68914740
(二)市内转接
1. 请提前联系用人单位,询问转入单位在“党员E先锋”(http://106.38.59.199/)系统内的组织名称。
2. 3月18日下午和3月19日,毕业生党员到信息楼2018找王冬老师办理。
二、需要把握的几类情况
1. 所有可派遣,但户档关系没有确定的,暂时不用转;
2. 所有缓派的,暂时不用转;
3. 户口档案放学校的,暂时不用转。
4. 所有可派遣,且户档关系确定的,需转党组织关系: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该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党组织;
(2)工作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
(3)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在市、县(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该机构的流动人员党支部;
(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党组织。
5. 除符合国家公派留学管理有关规定的外,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务必将所有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出。
6. 留校工作或在校继续深造的毕业生党员,如果仍留在本学院,不需转移组织关系,如果到校内其他单位工作或学习,也需要办理市内转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