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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春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6 阅读次数:

各位2018届春季毕业生:

  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转出市外

  1. 3月15日-19日,毕业生党员用火狐或360浏览器登录"党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平台"(http://zzgx.info.bit.edu.cn/)输入个人信息。

  2. "所在支部"统一写成"博士xx班党支部"或"2015级学硕x班党支部"格式。

  3. "介绍信抬头"和“转入单位”一栏统一询问用人单位。

  4.“党费已缴至”选择“2018-03-31”

  5. 网上提交后,请等待信息楼-5016刘莉老师处进行审核,统一打印纸质版介绍信,与学位证等证件一起下发。如信息有错,可在网上更改,毕业离校后,党员应持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转党组织关系,如需更改,必须将原件交回。

  6. 3月18日下午和3月19日,毕业生党员到信息楼2018找王冬老师办理“党员E先锋”系统内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7. 咨询电话:010-68918586。

  8. 组织关系回执提交方式(任一均可)

  传真:010-68918586;

  邮箱:ms.liuli@bit.edu.cn;(扫描件或图片)

  快递:单位:6163银河net163am党委

  电话:010-68914740

  (二)市内转接

  1. 请提前联系用人单位,询问转入单位在“党员E先锋”(http://106.38.59.199/)系统内的组织名称。

  2. 3月18日下午和3月19日,毕业生党员到信息楼2018找王冬老师办理。

二、需要把握的几类情况

  1. 所有可派遣,但户档关系没有确定的,暂时不用转;

  2. 所有缓派的,暂时不用转;

  3. 户口档案放学校的,暂时不用转。

  4. 所有可派遣,且户档关系确定的,需转党组织关系: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该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党组织;

  (2)工作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

  (3)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在市、县(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该机构的流动人员党支部;

  (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党组织。
  5. 除符合国家公派留学管理有关规定的外,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务必将所有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出。
  6. 留校工作或在校继续深造的毕业生党员,如果仍留在本学院,不需转移组织关系,如果到校内其他单位工作或学习,也需要办理市内转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