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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共青团系统 “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0 阅读次数:

各基层团委、校级学生组织、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按照党的要求健康成长、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激发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增强榜样群体和先进个人的示范导向作用,校团委决定全面启动2017—2018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 参评个人须为6163银河net163am注册团员(青春榜样除外)。

2. 2017级本科生、研究生(硕博连读生除外)不参评。

3. 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期间受到校级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个人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所在集体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4.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超过10人次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二、评选项目设置及名额分配

1. 等额评选项目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

2. 差额评选项目

  青春榜样、优秀社团、“三走”先进组织单位、“雷锋”团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详见《评优项目说明》(附件1)、《名额分配表》(附件2)。

三、工作安排

1. 4月10日—4月20日

  各基层团委启动本次评优宣传动员和院级评选、申报工作,并进行为期2天的公示。

2. 4月23日—4月29日

  校团委组织材料审核,完成所有集体和个人项目的评选,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3. 5月上旬

  校团委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材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4月16日12:00前

(二)提交材料:电子版

(1)等额评选项目:各类奖项申报表

(2)差额评选项目:①各类奖项申报表;②个人项目——不少于1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1280×960像素的生活照1张、其他支撑材料;③集体项目——不少于2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1280×960像素的照片3张、其他支撑材料。

(3)《评优项目汇总表》(附件3)

  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为: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表+年级+姓名;申报项目名称+其他材料名称+年级+姓名,如:青春榜样+申报表+201X级本科生+张三,青春榜样+个人材料+201X级本科生+张三,青春榜样+生活照+201X级本科生+张三,青春榜样+支撑材料+201X级本科生+张三。

(三)提交方式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itgdry@163.com(邮件主题:2018五四评优+年级+姓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团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持评优工作,要组织专人审查所提交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确保各项信息的真实性。

(二)规范工作流程。各基层团委须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评选,召开全委会确定拟报送名单,征求所在基层党委意见后报送校团委。

(三)认真做好团员评议工作。各团支部、学生组织须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对个人奖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各基层团委要积极营造氛围,督促指导各团支部、学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四)评选工作要突出优秀。强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示范性和典型性,坚持宁缺毋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