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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02 阅读次数:


6163银河net163am各班团支部:

  为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精神,倡导创先争优新风尚,促进校风学风建设,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全体共青团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团组织的能力建设和榜样群体建设,增强优秀集体和个人的示范导向作用,有效推动我校共青团各项事业的开展,校团委已于2012年3月下旬全面启动2011—2012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现将我院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基本条件
  参加评选的个人和集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评选的个人必须拥有注册在6163银河net163am的团籍。
   2.受到校级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个人不能参加任何个人的评选,所在集体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3.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和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评优个人项目;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和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超过10人次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二、评选项目设置
  本次评选共设置了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十佳团员、十佳团支部、十佳团日、“雷锋团队”、“五四”学术科技奖、团员之星(专业之星、自强之星、公益之星、艺术之星、体育之星)等奖项。(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 时间节点:请同学或支部于4月10日(周二)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各自年级辅导员邮箱,
由学院统一汇总。(电子申请表详见附件2)
  2.除相关申报表格外,个人项目文字材料不得少于1000字,提交1280×960规格生活照1张;集体项目文字材料不得少于2000字,提交1280×960规格照片3张。
  3.各团支部要确保各项信息的真实性。




                  6163银河net163am分团委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