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发】华侨大学2012年招聘辅导员启事(北京地区)
华侨大学是中国著名的华侨高等学府,是中国政府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的高校,是中国面向海外开展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学校是1960年在周恩来总理关怀下,由国家创办于福建泉州,2004年在厦门兴建新校区,学校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北京地区“211工程”建设高校公开招聘2012届硕士毕业生从事辅导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名人员条件
1.中共党员,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12届“211工程”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学位是普通全日制本科双证(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
3.综合素质好,本科阶段担任过班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所学专业与我校现有专业相同或相近,理工科专业优先。
二、岗位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第二课堂活动等,入住男生学生宿舍。
三、相关待遇
应聘者经批准录用后,为我校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四、招聘工作步骤
1.报名
应聘者于4月20日17点前向邮箱zhaopin@hqu.edu.cn投递《应聘华侨大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就业推荐表电子版(拍照、扫描均可)。邮件标题及附件请标明“姓名+学校名称+应聘辅导员”。
2.初选
组织工作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筛选,确定考核人选。
3.考核
拟于本月派专人赴北京对通过初选人员进行考核(包括面试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
4.办理录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合格,报学校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595-22693889,联系人:韩老师,邮箱:zhaopin@hqu.edu.cn。
华 侨 大 学 人 事 处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