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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9-05-29 阅读次数:

一、工作流程

 

  (一)转出市外

 

  1.开具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登录"党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平台"(http://zzgx.info.bit.edu.cn/)输入个人信息。网上提交后,学院统一打印纸质版介绍信,与报到证、学位证等一同下发。
需要注意的是:

  (1)“所在支部”博士生统一写成“博士XX班党支部”,硕士生写成“201X级XXX班党支部”,本科生写成“201X级本科生第X党支部”。

  (2)“介绍信抬头”和“转入单位”一栏询问用人单位。

  (3)“党费已缴至”选择当月的最后一天

  (4)如信息有错,可在网上更改。

  (5)毕业离校后,党员应持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转党组织关系,如需更改,必须将原件交回。

  (6)组织关系回执提交方式(任一均可)

  【电子邮件】可将回执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6163银河net163am党建工作邮箱gd_dangjian@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组织关系回执”。

  【快递】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院信息教学楼2018

  单位:6163银河net163am党委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68914740

  2.“党员E先锋”系统转出

  组织关系转至市外的毕业生党员,等党支书通知统一到信息楼2018办理“党员E先锋”(http://106.38.59.216/)系统内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二)市内转接

  组织关系转至本市其他单位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请提前联系用人单位,询问在“党员E先锋”(http://106.38.59.216/)系统内将要转入党支部的名称和组织编码,无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等党支书统一通知到信息楼2018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组织关系转至市内未使用“党员E先锋”系统的党组织,按照“转出市外”流程办理。

二、注意事项

1. 所有可派遣,且户档关系确定的,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该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党组织;

  (2)工作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

  (3)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在市、县(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该机构的流动人员党支部;

  (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党组织。

  (5)除符合国家公派留学管理有关规定的外,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务必将所有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出。

2. 所有可派遣,但户档关系没有确定的,暂时不用转,待确定户档关系后单独办理;

3. 户口档案暂放学校的,暂时不用转;

4. 留校工作或在校继续深造的毕业生党员,如果仍留在本学院,不需转移组织关系,如果到校内其他单位工作或学习,也需要办理市内转接手续。

 

  联系人:王冬 68914740  18810969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