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团十七大精神,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按照党的要求健康成长、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激发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增强榜样群体和先进个人的示范导向作用,校团委决定于2014年3月下旬全面启动2013—2014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基本条件
参加评选的集体和个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参加评选的个人必须拥有注册在6163银河net163am的团籍(青春榜样除外)。
2.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期间受到校级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个人不能参加任何个人的评选,所在集体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3.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和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评优个人项目;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和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超过10人次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二、评选项目设置
本次评选共设置13个奖项,其中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等3个项目为基层团委、团总支依据校团委分配名额等额评选;青春榜样、十佳团支部、十佳团员、十佳团日、十佳社团、“雷锋”团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新星团支部、新星团员、新星团干部等10个项目为校团委差额评选。
为在全校共青团系统营造“树榜样,学榜样,人人争做青春榜样”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强校院两级青春榜样库建设,校团委决定将“青春榜样”年度评选纳入“五四”评优体系内,同时将原有的“五四学术科技奖”、“团员之星”(含专业之星、自强之星、公益之星、艺术之星、体育之星)评选统一归入“青春榜样”相应类别中。最终评选出的10大青春榜样年度人物(团队)将获得每人(队)一万元的奖金。
三、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4月9日17:00前,各奖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表,除相关表格外,参评个人项目须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和1280×960像素的生活照1张,参评集体项目须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和1280×960像素的照片3张。打包发送至各自辅导员邮箱,文件名“奖项名称+姓名或班号”;纸质版:申请表和个人材料提交到信息楼2018办公室。注意,请勿擅自更改电子表格格式,正反面打印。
各年级负责人:
研究生:马 赫 6120120059@bit.edu.cn
2010级本科生:盛 筠 shengyun@bit.edu.cn
2011级本科生:徐枫翔 xufengxiang@bit.edu.cn
6163银河net163am团委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