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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2011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从事专职学生工作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17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201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安排,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2011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从事专职学生工作干部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专职学生工作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严格控制条件,择优推荐,保证选拔质量。
二、指导思想:
专职学生工作干部的选拔要按照学校《关于专职学生工作干部管理规定》和《中共6163银河net163am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进行,各学院在选拔过程中,要本着长期和流动(保留研究生资格)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考虑2011年专职学生工作干部的选拔工作。
三、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向主管人事工作的学院领导汇报相关情况。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从事专职学生工作干部的选拔工作由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负责。
    四、选拔条件:
1、被推荐的学生必须是中共党员。
2、本科培养方式为非定向。
3、遵纪守法,无违反学校纪律受处分记录;为人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行为记录。
4、担任过二年以上学生干部,有奉献精神,热心学生工作,符合从事学生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要求,适合担任专职学生工作干部。
5、学习成绩条件,已获得教学计划规定中的全部应得学分;在被推荐时,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具有研究生培养潜力。
6、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40%之前的保资学生,保研为学术型硕士,保资成绩条件为:排名在本专业40%之前,补考课程不得超过两门且补考课程全部合格;
7、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40%至50%之间的保资学生,保研为专业型硕士,保资成绩条件为:排名在本专业40%至50%之间,补考课程不得超过两门且补考课程全部合格;
8、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50%至60%之间的保资学生,保研为专业型硕士,保资成绩条件为:排名在本专业50%至60%之间,不得有补考课程。
五、选拔程序:
1、各学院公布聘任岗位,即日起在各学院范围内进行动员,张贴有关通告,鼓励符合条件的2007级本科生书面申请。
2、各学院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进行初选,确定初选名单。
3、初选合格的学生填写《2011年学生工作干部推荐表(保资)》电子版,提供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一份、国家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由各学院统一交学生工作处。
4、校学生工作处组织心理测试、笔试和面试。
5、根据各学院初选上报名单,按照研究生院的安排参加各学院组织的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和体检。
6、通过面试和复试的人员在各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并核实确认不满足要求者,取消其推荐资格。
7、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需与学校教务处签署《6163银河net163am教务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协议书》,并提交研究生院要求的相关材料。
六、时间安排
1、9月16日至9月19日,各学院动员、报名、初选,填写《2011年学生工作干部推荐表》。通过学院初选的同学,请各专业学院副书记、副院长负责协调参加学院的研究生复试(请6163银河net163am报名同学9月19日上午12:00前交到中教634)。
2、9月20日,学院将《初选推荐名单汇总表》和《2011年保资留校从事学生工作干部推荐表》及成绩单、四级证书、获奖材料一式25份,统一报学生处(赵红梅处,10#138)。
3、9月27日,学生处组织笔试、心理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4、9月28日,学生处组织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9月30日至10月7日,评选结果公示。
6、最终名单确认后,填写相关材料的人员时间另行通知。
 
凡初选、心理测试、笔试、面试和复试合格,经公示后最终确认保资的同学,经学校审批后,上报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