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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届本科毕业生数码照片拍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30 阅读次数: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对高校毕业生电子注册的规定,我校对本、专科及高职毕业生数码相片图像采集工作做如下要求:

1. 请2011届本科毕业学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按要求进行拍照(拍照时间和上课时间有冲突的,各学院可在自己的时间段内进行调整,要通知到学生)。各班拍照时间、地点请参看附图。

2. 免冠证件照,要求着正装(最好穿深色有领子的服装)。照片除电子注册用以外,还将用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制作。

3. 请所有毕业生填写好“毕业生数码照片图像采集信息表”(自带签字笔现场填写。表中“院校代码”填“10007”,注意填写内容的准确。如有问题可凭返给学生本人的右半页内容查询)。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见附件)前去拍照。每人准备15元零钱,现场交费。

4. 尊重摄影师,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维护现场秩序,自觉排队不拥挤,按顺序拍照。

5. 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内还没有进行拍照的,可在3周内到“北京美天易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海淀区北三环中路77号,北京电影制片厂院内--北影影视学校录音楼一层804房间,电话:82863630 )自行补拍,照片由学生自己取后送到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注:2011届毕业生在对自己的个人学籍信息核对确认后,可于2010年12月2—4日(每个班级的具体拍照时间请看“拍照时间安排表”)进行数码照片的拍照。毕业生的准确信息连同数码照片(照片由拍照公司直接上传教委)报上级部门后,才能取得毕业生的资格。请同学们务必重视个人信息的核对和数码照片的拍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