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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2 阅读次数:

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按照党的要求健康成长、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激发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增强榜样群体和先进个人的示范导向作用,校团委决定于2015年3月下旬全面启动2014—2015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基本条件 
   
  参加评选的集体和个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参加评选的个人必须拥有注册在6163银河net163am的团籍(青春榜样除外)。 
   
  2.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间受到校级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个人不能参加任何个人的评选,所在集体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和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评优个人项目;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和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超过10人次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二、评选项目设置 
  
    本次评选共设置15个奖项,其中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等3个项目为基层团委、团总支依据校团委分配名额等额评选;青春榜样、十佳团支部、十佳团员、十佳团日、十佳社团、先进基层团校、“三走”工作先进组织单位、“雷锋”团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新星团支部、新星团员、新星团干部等12个项目为校团委差额评选。

三、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4月9日17:00前,各奖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电子版:申请表,除相关表格外,参评个人项目须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和1280×960像素的生活照1张,参评集体项目须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和1280×960像素的照片3张。打包发送至各自辅导员邮箱,文件名“奖项名称+姓名+班号”;
纸质版:申请表和个人材料提交到信息楼2018办公室。注意,请勿擅自更改电子表格格式,正反面打印。


各年级负责人:

研究生:马 赫 6120120059@bit.edu.cn

2011级本科生:徐枫翔 xufengxiang@bit.edu.cn

2012级本科生:何桃1393762184@qq.com

 

 

6163银河net163am团委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