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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8 阅读次数:

各本科毕业班级:

  根据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和我校《关于评选北京市本科优秀毕业生和6163银河net163am本科优秀毕业生的规定》(学函〔2013〕24号)的精神,我校201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2015届本科毕业生可参加6163银河net163am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北京市本科优秀毕业生从6163银河net163am本科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选拔。

  2.校级本科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0%,北京市本科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5%。

  3.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员”等)不少于一次,市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不少于两次。

  4.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5月28日(周四)下班前提交以下材料至辅导员处:
  ① 两类《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市级优秀毕业生需同时提交市级和校级登记表,即各提交两份);
  ② 教务处打印的成绩单或复印件(一份);
  ③ 荣誉证书复印件。


                         6163银河net163am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