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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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3银河net163am 2016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和相关时间节点安排
各教学单位:
从第三周开始,2012 级本科生将正式进入本科毕业设计。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请全体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教师、学生注意以下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1、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时间:
2016 年 3 月 28 日前,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并填写开题报告,学院教学质量监督组将进行抽查。开题报告需在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与毕业论文一起上交。
2、周志撰写
为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联系,学院对 2016 届本科毕业生将继续发放“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记 录本”。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每位学生每周应至少撰写 1 篇周志, 周志内容应包括工作进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指导教师及时 审阅学生的周志情况并签署意见。在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时,记录本填写情况应作为重要依据,并在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与毕业论文一起上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3、中期检查
2016 年 4 月 18 日前,学院将组织责任教授、教学督导组、研究所教学副所 长对论文进行中期检查。教务处将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29 日,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4、毕业答辩
按目前教务处通知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和学生于 6 月 13 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最终答辩时间以教务处届时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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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