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2021学年社会捐助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现开展2020-2021学年社会捐助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主要用于奖励6163银河net163am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基本学制内的本科生、研究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二)奖金标准
1.小米奖学金:5000元/人,特等奖20000元/人
2.迪文奖学金:10000元/人
3.华为奖学金:本科生8000元/人,研究生10000元/人
4.SMC奖学金:5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及所学专业;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在2020-2021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5.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社捐类奖学金不可兼得的。
(二)申请以下项目还须符合特定条件
序号 |
项目 |
评选特定条件 |
1 |
小米奖学金 |
1.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研究生有论文发表; 3.在校(院)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技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主要工作; 4.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5.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小米助学金; 6.小米特等奖从小米奖学金候选人中产生,不可兼得小米奖学金和小米助学金。 |
2 |
迪文奖学金 (差额) |
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前15%,各科成绩优良率80%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 2.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在全国性或国家部(委)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须提供导师推荐意见,说明具有较大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在全国性高水平的学科理论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一等奖,须提供竞赛指导教师推荐意见,说明该学生是团队骨干成员; 4.参与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并有国家鉴定证明,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推荐意见,说明该学生是团队骨干成员,起到重要作用。 |
3 |
华为奖学金 |
本科生: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前30%。 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并有成果 |
4 |
SMC奖学金 |
本科生:2020-2021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20-2021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专业前25%; 2.有发明创造并获得专利; 3.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二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4.在市级以上高水平的数学、物理、外语等单科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5.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实验技术和实验设备的研究方面有突出的能力,并提供指导教师鉴定意见; 6.有其他的重要贡献,需提供相关负责人推荐意见。 研究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须提交导师推荐意见: 1.发明创造成果通过市级以上鉴定并获奖; 2.参加导师负责课题并有国家鉴定证明,推荐意见须说明该生在科研项目中起重要作用; 3.在国内外出版的一级学术刊物或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或已经完成学位论文,推荐意见须说明该学术论文或学位论文具有较大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4.在省(部)级以上研究生竞赛中获前三名; 5.在实验设备和实验技术的研究方面取得优异的成绩,推荐意见须说明相关情况; 6.从事技术开发,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推荐意见须说明相关情况; 7.有其他的重要贡献,推荐意见须说明相关情况。 |
三、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截止2021年10月20日17:00)
1.奖学金申请人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电子版申请材料交至bitgdry@163.com
材料包括:简介模板(附件2)、汇总表(附件3)、申请表(附件4)、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彩色扫描件),文件格式:“学号+姓名+奖学金名称+材料名称”。
2.证明材料仅限2020-2021学年内成果,并与申请材料一一对应,须提交2020-2021学年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
3.博士生辅导员:韩老师,2020级硕士生辅导员:张老师,2019级硕士生辅导员、2021级硕士辅导员:李老师,本科生辅导员:穆老师。
(二)学院审核公示上报
1.学院根据名额分配,确定本单位奖学金候选人。
2.SMC奖学金评审采取评选制和等额推荐制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制由学生申请,学院评审;等额推荐制,无需评审。
3.迪文奖学金候选人公示3个工作日。
如有疑问研究生请联系李老师,本科生联系穆老师
联系地址:南门1号楼219屋
联系电话:010-68914740
6163银河net163am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