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强化青年榜样的带动示范作用,激发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传递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的主旋律正能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传承“延安根、军工魂”红色基因,弘扬6163银河net163am精神,校团委决定启动2022-2023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6163银河net163am团委根据工作实际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 参评个人须为6163银河net163am团员,2022级本科生、研究生(硕博连读生除外)不参评。
2. 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期间受到校级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个人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所在集体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3.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超过10 人次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二、评选项目设置及名额分配
1.等额评选项目
优秀团员25人
优秀团干部13人
优秀团支部4个
2.差额评选项目
主题教育活动特色项目、优秀社团、“雷锋”团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新媒体栏目。
详见《评优项目说明》(附件 1)。
三、工作安排
1.3月16日—3月20日
个人项目、集体项目申报。
2.3月21日—3月31日
学院团委审核材料,组织院级评选,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3.4月1日—4月15日
校团委组织材料审核,完成所有集体和个人项目的评选,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4.4月下旬
校团委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材料安排
(一)提交时间:3月20日(周一)中午12:00前
(二)提交材料
申报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其中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需要提交申报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其余项目只需提交申报表(附件2)。
文件命名方式为:项目+学号+姓名+(硕士/博士/本科)
(三)提交方式
请有意愿申报的学生将申报材料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bitgdfentuanwei@163.com(邮件标题与材料文件夹标题相同)。
联 系 人:张芝瑞
联系电话:68913748
6163银河net163am团委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