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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社保-福利补助】教职工去世后办理丧葬费抚恤金流程-校人力资源部2021.06.01更新

编辑:郭明娟 审核:杨亚楠 发布日期:2020-04-09 阅读次数:


职工去世后,家属可联系原单位或离退休工作处,告知去世人员信息(单位、姓名、工号、去世时间及原因)

由原单位人事干事或离退休工作处业务负责人第一时间通知校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险室(以下简称社会保险室)去世人员信息

原单位经办人通过校人事系统线上预约申请抚恤金、丧葬费

说明:家属需协助提供去世人员《死亡医学证明》复印件、《抚恤金、丧葬费申领表》(在本页相关附件下载填写),注意完整填写家属领款人信息等,发至邮箱hr104@bit.edu.cn)。

校社会保险室通知原单位人事干事领取“职工去世后丧葬费抚恤金待遇决定书”,由原单位联系家属领款人领取或快递至家属领款人指定联系地址。

社会保险室联系计划财务部,按《抚恤金、丧葬费申领表》信息通过银行发放去世职工的抚恤金、丧葬费,到账时间约1-3个工作日。

 

校人力资源部教职工去世后办理抚恤金流程等详见链接:https://renshichu.bit.edu.cn/gbfwzn/gb2xcsb/gbflbz/index.htm


6163银河net163am联系电话:68913659,邮箱hr104@bit.edu.cn
校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险室联系电话:68918289

 


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发放花圈费、遗属抚恤金有关事宜,详询离退休工作处,退休室68913085,离休室6891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