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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上半年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1 阅读次数:

   
    按照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精神,为保证新党员的质量,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加入党组织之前,必须经过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集中培训,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指导思想、基本路线、组织原则、纪律作风以及党员的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和理解,掌握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修养的科学方法,明确新时期研究生党员的标准和具体要求,使他们能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我校实行校、院两级培训制度,校级2011年上半年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计划于3月26日开班,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形式
    本期计划培训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260人,培训采取课堂集中讲授、课后讨论、观看录像、自学、统一考试等形式,积极利用多媒体、网络等现代化教育手段,丰富教育教学内容,按照培训目标切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理论素养。

二、培训内容安排
    本期培训共设党的基本知识专题辅导课4讲,校外专家讲座1讲,共计16学时;个人自学10个学时;其他活动共计12学时(如主题讨论、参观展览、社会实践、小结交流等);考试2学时。培训时间3月26、27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培训学习要求
1、入党积极分子要珍惜参加党课学习的机会,严格遵守纪律和服从安排,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缺课两次(含两次)以上者,不予结业;
2、上课前需提前十五分钟到教室签到,请每位学员带好自己的学生证,上课期间保持课堂纪律和秩序,以维护党课的严肃性;
3、党课心得必须手写,字数在2000字以上,字数不足、抄袭、下载论文者,取消党课结业资格;
4、学员完成各培训环节,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班结业证书。

 

党委组织部(党校)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